近日,蚌埠市環保局將省環保廳《安徽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目錄(2015本)》(皖環發[2015]36號)轉發至各縣、區(管委會)環保部門,并將《目錄》中列入省、市環保部門審批之外的、由市政府有關部門核準、備案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權限下放至項目所在縣、區(管委會)環保部門,同時將相對應的已由市級環保部門審批的項目環評文件重新審批、重新審核以及竣工環保驗收也委托項目所在縣、區(管委會)環保部門進行辦理。
此次權限下放,是在2015年5月市區兩級環保部門職權劃分、審批權限下放的基礎上,進行的又一次事權下放。目前,我市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及驗收工作,已實現分級審批管理,并在制度上對規范我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和管理、加強項目全過程監管起到了保障作用,充分授權縣、區級環保部門,充分提升環保審批效能。
信息來源:蚌埠市環保局